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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更大力度规制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

2026-01-23 15:57:13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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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23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情况。

  有记者问“我们注意到,去年底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请问本次商标法新一轮修改主要有哪些特点?对企业和消费者将产生哪些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表示,这次商标法的修改是一次全面系统的修改,中央高度重视。近期,修订草案相继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改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商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依法加强商标管理和保护。

  主要聚焦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努力从制度层面解决商标领域的突出问题。例如,针对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申请,明确不予注册,更大力度规制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针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也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心机商标”,加大整治力度,情形严重的撤销商标。针对商标“重注册、轻使用”的问题,提出成为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撤销,充分发挥商标制度的退出机制作用。针对商标代理行业恶性竞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等问题,强化商标代理行业监管,净化代理市场秩序。

  二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更好实现便民利企。将商标注册异议期由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回应经营主体尽快获权的需求。在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和复审申请后,允许其主动撤回,充分尊重和保障其个人意愿。完善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有关中止审查审理的规定,减轻当事人申请注册成本和诉讼负担。

  三是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衔接国际条约,明确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能得到跨类保护,提升保护水平。开放“动态标志”作为商标注册要素,比如手机的开机动画,程序软件的动态展示,还有电影播放前影视公司的动画展示等,允许将这类“动态标志”作为商标注册,顺应了新领域新业态的发展需要。同时,法律还为其他表现形式的要素作为商标注册预留了空间,以满足各类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对新型商标的注册需求。

  总之,这次商标法的修改,将进一步完善商标领域各环节的法律规则,推动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编辑:刘雪馨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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