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国内
  • 财经
  • 视频
  • 产经
  • 科技
  • 图片
  • 舆情
  • 文旅
  • 房产
  • 商业
  • 发改动态
  • 营商环境
  • 聚焦山东
  • 一带一路
logo 时政
  • 中宏网首页 >
  • 时政 >
  • 正文

中央纪委印发规定规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追责工作

2021-01-13 11:42:54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中央纪委印发规定 规范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3日消息,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印发实施。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的又一部重要法规,明确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的职责定位,规范了工作程序,确立了协作配合机制,提出了纪律要求,对于提升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共6章44条,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职责、相关单位分工以及启动机制、以事立案、审查调查措施、证据要求、结果公布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规定强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及时主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报请党中央审批决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失责必问,违纪违法必究;坚持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规定明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开展审查调查;对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依纪依法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处置建议;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及领导人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情况进行问责;对参与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依规依法履行职责、秉公用权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督促完善制度,提高治理水平。

  规定的制定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充分吸收国家监委成立后开展的多起事故事件追责问责有效经验做法,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体现了事故追责问责的工作特点。

  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宣传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对相关部门间的职责分工、线索移送、材料移交、情况通报、对外公布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机制,与规定共同构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的主要制度框架。


编辑:王怡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阅读排行

  • 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韦大乐一行赴国家发改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座谈交流
  • 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韦大乐一行赴国家发改委 “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座谈交流
  • 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
  • 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韦大乐一行赴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开展调研交流
  • “泼水成冰”反被烫 挑战“泼水成冰”谨防伤己
  • 国家发改委:春运疫情防控放首位 健康码全国互认
  • 高金波:开启群体开放式创新,建设有温度的智能社会
  • 高金波:应对当前危机的“中国方案”
  • 张宝通:“十四五”发展要坚持两点论两手抓
  • 专家: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可成为我国最安全的石油能源储备地

关于中宏网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598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