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9月11日电(记者韩鹏飞)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网络空间的清洁明朗、天清气爽是众多网友的一致诉求。不过,因互联网发展的速度飞快,长期以来,在互联网空间存在着虚假、诈骗、诽谤、攻击、造谣、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等不符合人们期望的“垃圾”信息,这些信息的存在不仅严重污染了网络空间的生态环境,对未成年人,甚至是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导向都产生了一定的扭曲。整治互联网空间生态环境,让“网言网语”在法治的阳光下自由抒发势在必行。
为加强网络生态治理,保障网民的切身利益,构建清风正气的网络空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9月10公布《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提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禁止制作含有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内容的违法信息。
此外,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含有带有性暗示、性挑逗、性诱惑的;展现血腥、惊悚等致人身心不适的;宣扬炫富拜金、奢靡腐化等生活方式的;过度炒作明星绯闻、娱乐八卦的;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等内容的不良信息。
无疑,对网络空间的内容制作的引导、治理和建设成为当前恢复网络空间“洁净度”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互联网治理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网民的爆发式增长、网络平台的逐利性、缺少合格的网络“把关人”、监管制度滞后等原因,网络空间呈现出诸多乱象,网络谣言、虚假诈骗信息、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内容时有出现,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精神健康。有些内容挑战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有些内容逾越了法律的底线。
当前,有关部门对网络空间中涉及传播不良信息的平台频频出重拳治理。从永久关停内涵段子客户端软件及公众号,到约谈整改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网络平台。这些不良信息流量入口的治理和管理过程中,既有钻法律法规空子的,也有明目张胆、无所顾忌传播低级趣闻等有害信息的,从这些违规违法行为中,能看出一些网络平台法律意识淡薄、公众道德素质薄弱。除此之外,一些网民和所谓的“大V”错误认为网络是“自由独立王国”,因此肆无忌惮制作、发布和传播违法有害信息,以此博得眼球,获取不正当利益。
网络空间乱象,需要多部门、全社会主动联合,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内容建设,以社会公共价值引导网络空间健康发展,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营造符合更广泛网民切身利益的“第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