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8月13日电(记者周慧静)近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发展改革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在此通知中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尽可能予以取消;二是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对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本着尽可能取消的原则,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于2018年9月底前报送司法部;三是各地区要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于2018年9月底前报送司法部;四是司法部要做好本次清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议进行汇总并梳理审核,加强对国务院各部门清理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确保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完成后向国务院报告情况;五是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本次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
2019年7月8日,司法部发布《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进行了通知:一是做好公布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三是继续发挥“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的监督“窗口”作用。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要求,时间是2019年8月12日—2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drc.gov.cn),首页“征求意见”专栏,进入“《发展改革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清单提出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8502514,或将邮件发送至fgsxx@nd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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