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3月21日电 中宏网综合报道,3月20日,财政部公布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等部内起草工作。其中,立法工作安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受到外界关注。对此,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主要是因为房地产税立法相对重大,已转全国人大。
根据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虽然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法,但财政部在2018年财政部立法工作情况中提到“参与关税法草案和房地产税法配套法规起草工作”。
一直以来,房地产税立法备受关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观察人士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关房地产税法的信息多由全国人大表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9日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现在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的草案,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郭玮15日表示,关于房地产税立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到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列入人大立法规划。
尽管势在必行,但房地产税立法也存在一些技术难点。首先,多数国家是在土地私有制前提下开征房产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房价包含土地的价格。其次,开征房地产税需要完善的不动产登记与房价评估制度作为配套,我国不动产登记已经起步,但房价评估体系亟待完善,否则计税基数难以确定,则无从谈论开征。最后,产权归属模糊会影响此后的房产登记和评估环节,正式开征房产税时需要有新的设计。我国住房市场经历了福利分房到市场化的转变,造成了多种形式住房共存的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房改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等。此前沪渝的试点将这些类型排除在外,没有触及重点和难点。从今年经济的基本面来看,2019年也不是房地产税推出的最佳窗口期。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今年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要依靠减税降费、补短板等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今年“房住不炒”总体方向不变,房地产销售及投资均面临下行压力,如果今年刻意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落地,可能进一步削弱房地产市场信心,导致价格波动加大。因此,从上述角度看,不适宜在今年推出房地产税。
郭玮称,在这个推进过程中,要做大量的研究,包括对过去一些地方搞的房地产税相关的试点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这方面有大量的、非常艰巨的任务要去做。从国务院这方面来讲,就是要做好前期工作,为立法的推进做好最基础的准备。当然,要进行大量的调研,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形势,要制定不同的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复杂,也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确实需要大量的工作,有关部门已经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业内人士表示,稳步推进下的房产税还需要一定时间,立法过程较长,目前在积极准备草案阶段,3年内出台执行落地可能性不大,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