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10月22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吉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有关情况。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易环宇在会上表示,《吉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是吉林省首部民营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共同实行、配套执行,从法律法规两个层面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完备的法制保障。
易环宇介绍,《条例》共8章74条,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紧扣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实际,统筹发展与规范、服务与保护,系统构建了六大制度板块,形成覆盖企业发展全周期、全维度的制度保障体系。
一是保障公平竞争。围绕市场准入、要素使用、政策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等关键环节,明确平等对待要求,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各类歧视性规定,从制度层面破除各类隐性壁垒,依法预防和制止垄断、不当竞争行为,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在市场经营过程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是促进投资融资。从投资和融资两端发力,一方面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另一方面围绕平等授信、融资增信、风险分担、直接融资等做出制度安排,着力破解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鼓励创新发展。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科技攻关、搭建各类创新平台、深化产学研用融合,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持续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四是引导规范经营。明确民营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诚实守信经营,主动履行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等社会责任,强化民营企业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合规健康发展。
五是做好服务保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完善企业诉求收集、办理、反馈闭环管理机制,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精简涉企办事流程和材料,构建全周期、全链条企业服务体系,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六是保护合法权益。聚焦企业和企业家关切,切实保护民营经济组织产权及其经营者的财产权、人格权益,强化政务诚信建设,禁止以政府换届、机构调整为由违约毁约,建立拖欠账款常态化清理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为广大民营经济组织安心经营、长期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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