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吕丽明)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202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至今已满一周年。
值此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周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动方案》,并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第一批)。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当前经济形势、有关行业运行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以及宏观政策在微观层面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这一系列举措开启新时代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新篇章。
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政务诚信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交易中的政府行为,更大程度上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利益。
过去一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清理与民营经济促进法不符的规章文件,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企业账款、政策承诺不兑现等突出问题,推动政务服务更加规范透明、公平公正,让民营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中,案例三,某区卫健委拖欠某医药公司货款,法院否定变相强制审计,通过司法审计判令支付2696万余元,整治政府拖欠民企账款问题。案例五中某市政府会议纪要承诺为某房企额外征地补偿提供政策优惠但未兑现,最高法在再审中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政府向房地产公司支付800余万元补偿。案例六中某地方政府与某建设公司合作协议中利益分配条款无效,法院认定政府负主要过错,酌定补偿4300余万元,保护企业合理信赖。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晓侯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年以来,涉企案件审理导向明显强化了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政府拖欠账款、政策承诺不兑现等争议,裁判标准更明确、处理效率更高;财产保全、强制措施的适用更加审慎规范,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平稳有序,切实维护民营企业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
典型案例从不同维度讲述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生动故事,以法治手段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创新司法实践,精准助企纾困
人民法院立足民营经济发展痛点、难点问题,摒弃“一判了之”,结合企业经营现状、行业发展前景定制个性化纾困方案,助力企业摆脱经营危机、实现良性发展。
司法是维护民营企业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激活民营经济活力、化解经营风险的关键支撑。过去一年,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打破传统审判思维局限,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动司法工作从“被动办案”向“主动护企”转变。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债务压力大、经营周转不畅等共性难题,法院强化府院联动、部门协同,联合金融、税务、行业主管等部门构建“司法+行政”助企纾困体系,既守住法律底线、维护市场秩序,又兼顾企业生存发展、保障职工权益,真正做到法理与情理相融、公正与效率统一,让司法温度精准滴灌民营经济发展土壤。
案例一中,采用“分期还款+账户梯度解封”的方式,为企业纾困资金危机。某民营科技公司贷款逾期,法院创新调解方案,分期还款同步解封账户,兼顾银行债权与企业经营,助力脱困。案例七则采取“执破衔接+预重整”的方式,赋能危困民企重生。某民营电器公司因实际控制人离世陷入债务危机,法院推动预重整、引入战略投资,企业复产、职工稳岗、债权高受偿。案例八中法院和贸促会联合执法,高效化解涉外纠纷。某进出口公司与埃及外商发生货款纠纷,法院联合贸促会,仅用时三天便妥善化解矛盾,并经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低成本保护民企出海权益。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晓侯表示,善意文明司法不是“放水”,而是在法治框架内帮企业活下去、活得好。分期还款、预重整、高效涉外调解等创新做法,体现了司法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值得持续推广。
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是一部法律,更成为了司法创新实践的重要阵地,成为了向前一步以法律手段助企纾困的法治典范。
规制市场不当行为,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茁壮成长的土壤。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要求破除市场壁垒、遏制不当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过去一年,相关部门坚持严监管、强规范、重保护,严厉打击恶意诋毁、不正当竞争、以大欺小等行为,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清朗有序的市场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针对涉企网络造谣抹黑、行业恶意竞争、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等突出问题,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协同发力,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企业权益的违法行为,划清行为边界、明确法律红线,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财产权、经营自主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扫清障碍、保驾护航。
案例二界定舆论监督边界,保护民企名誉权。某微博大V长期恶意诋毁新能源车企,法院认定其言论超合理监督边界,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删帖、道歉并赔偿40万余元。案例四则认定“背靠背”条款无效,遏制以大欺小行径。某大型软件企业分包后,以未收上游款项为由拖欠中小企业尾款,法院认定条款无效,判令支付尾款及违约金,保护中小民企。
过去的一年,各地有关部门在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地方企业的合法权益,站在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新篇章上,我们充满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动方案》,围绕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进机关等活动、扎实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法律实施成效、加强经验成效总结推广、健全法律实施长效机制等五项重点任务提出18项具体举措。
面向未来,随着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改革举措持续深化、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绽放更大光彩、贡献更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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