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3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泰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节能降碳目标引领,实施专项行动和重点工程,加大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健全政策标准体系。报请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和工作路径。完善实施绿色电价政策,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实现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产品“全覆盖”。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印发建筑、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电解铝、数据中心、煤电等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指导地方和行业企业系统实施节能降碳诊断,摸清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制定改造目标和方案,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三是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扎实推进“两新”工作,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有效拉动投资增长,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2024年和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1.3万余个设备更新项目,累计带动总投资超1.8万亿元,支撑2024年和2025年全国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分别同比增长15.7%、11.8%,拉动全部投资分别增长2.2、1.8个百分点。据测算,“两新”政策实施已累计形成年节能量超过6900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超过1.7亿吨。
李泰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立足自身职责,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一道深入推进用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一是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降碳改造。聚焦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能耗和碳排放量大的行业,按行业压茬推进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力争“十五五”时期相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不断提升。
二是强化标准牵引和政策保障。修订发布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要求。加快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标准。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加大对节能降碳更新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放大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建设。
三是抓好全流程监管服务。强化节能降碳全流程监管,加强对企业用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节能降碳技术评价、供需对接等机制,强化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服务机制,推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落地,支持节能服务机构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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