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对儿童友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介绍,《意见》主要包括8部分内容。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拓展范围、聚焦重点、筑牢底线、健全机制”。
拓展范围,就是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对所有开展儿童友好建设的城市,支持各地以城市为基本单元,对照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友好”要求,系统集成儿童友好政策措施,覆盖城乡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建设。对已纳入试点的城市,加强试点建设经验和模式推广,推动各地深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对省级政府,要统筹指导省域内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建设“结对子”合作,加强经验学习运用。对东部地区发达省市,通过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等方式,支持中西部地区城市儿童友好建设。对社会各界,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通过慈善捐赠、公益帮扶、志愿服务、技术支持等形式参与儿童友好建设。
聚焦重点,就是在“五个友好”建设任务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重点。推动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儿童视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儿童友好建设地方性法规。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推动公共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以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出行环境等为重点,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推广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公园+”建设模式,用好街头转角等空间,优先嵌入儿童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推动城乡社区和城市公园设置必要的儿童游憩活动设施,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推动城市公交、地铁以及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为儿童出行提供便利。
筑牢底线,就是把儿童安全作为儿童友好建设的底线要求。围绕家庭、校园、交通、网络等重点领域,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落实儿童食品、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向更多有需要的儿童提供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推动各地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完善流动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清单,重点在亲情陪伴、安全照护、城市融入等方面精准提供关爱帮扶服务。
健全机制,就是推动儿童友好成为各地常抓不懈的常态化工作。主要是健全4类机制。一是健全为民办实事机制,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友好项目优先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清单,滚动推进、接续实施。二是健全宣传推广机制,推动各地统筹宣传儿童友好建设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用好儿童友好形象标识、主题歌曲、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在各类公益活动中设置儿童友好主题,推动公共机构在“六一”儿童节和学生寒暑假等期间,举办儿童友好开放日、体验日等活动。三是健全资金支持机制,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友好公共服务项目。推动各地统筹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等各类资金,将必要的适儿化改造项目纳入优先建设内容。四是健全监测评价机制,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文明城市建设。将各地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情况纳入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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