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期,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阐明了做好数据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技术攻关与高水平应用、数据科技创新产业生态培育、数据科技创新基础支撑等方面的实施路径。
《意见》指出,数据科技是以发挥数据叠加倍增作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系统性构建的数据科学、技术和工程体系。这高度契合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技术需求,高度符合国际社会关于数据技术发展方向的共性认识,明晰了数据科技的定位,指明了数据科技创新的方向,为数据科技创新支撑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强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重要指引。
《意见》明确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安全四类需求场景,旨在成体系破解数据价值释放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同时,支持高质量数据集构建和评测等技术发展,以进一步为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打通源头活水、提供关键燃料。
《意见》围绕需求迫切的技术方向,针对当前新兴数据技术成果评价指标不完善、工程应用有差距、可靠检验较缺乏等问题,布局建设一批数据领域概念验证、中试基地、检验检测等平台,为打通数据技术成果突破从实验室到市场应用的“最后一公里”提供坚实支撑,同时通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建设,为具备条件的数据技术创新成果规模化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重视应用场景在数据开放和强化数据科技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数据开放与数据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引导重要数据主体开放数据应用场景,以支撑关键技术在真实场景中的验证;同时,结合相关工作布局,建设典型数据科技应用示范场景,强化技术牵引,进一步健全数据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此外,《意见》还明确,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充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同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承担数据科技攻关任务,发挥民营企业优势。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集聚产学研用科技力量协同攻关国家数据科技任务,联合开展数据驱动的科学研究,共同建设以数据科技领域重点实验室为代表的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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