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
经济体制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强调,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深层次改革。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成为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这些重要论述,不仅蕴含着对经济体制改革规律的深刻认识,而且蕴含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科学方法。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很多体制改革的进度,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就必须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不动摇,要求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锚定“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的主要目标,要继续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协同推进其他各方面改革,形成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的强大合力,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图景更加清晰、更加科学、更加可感可及。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十五五”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我国处于由中等收入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迈进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由增量带动为主向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并重转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面对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各项战略任务取得新突破,迫切需要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这一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用好,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这是在政府和市场关系上讲辩证法、“两点论”的集中体现,也是有效破解实践中许多突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建议》进一步强调,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要在完善宏观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公共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市场运转有效,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发展走到今天,发展和改革高度融合,发展前进一步就需要改革前进一步,改革不断前进也能为发展提供强劲动力。”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改革与发展的内在统一。发展的本质是生产力的提升和生产关系的适配,而经济体制改革正是通过调整生产关系释放生产力潜能,这种生产关系适配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决定了改革与发展必须深度融合。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发展阶段的跃升必然要求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发展的阶段性需求决定了改革的方向与重点,改革的突破性进展又为发展开辟新空间、注入新动能。同时,改革的时效性直接关系发展的加速度,发展的复杂性要求改革提高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发展和改革的高效联动体现为制度创新与发展实践的同频共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增强经济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更是与高质量发展同谋划、共推进的一体两面。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守正和创新是辩证统一的,只有守正才能保证创新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只有持续创新才能更好地守正。改革不是改旗易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同时,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然要求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十四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就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发展优势不断彰显。
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功能和优势。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推进,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十三五”末的268.5万亿元增长到2024年底的401.7万亿元,年均增速达10.6%;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在载人航天、深海深地探测、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成果。民营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出台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的比重提高至“十四五”末的92%以上;民营经济税收占比保持在50%以上,一批民营科技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取得了全球瞩目的突破性成果。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世界水准的中国企业家队伍加快壮大,一批世界级企业快速成长。
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加畅通高效。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出一系列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制度,统一大市场的“四梁八柱”基本建立。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不断显现,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增强,消费成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市场设施联通更加顺畅,2025年前三季度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继续保持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3.4%。
要素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传统要素配置方式不断创新,土地要素供应方式不断丰富,用地审批权、土地计划管理方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等推进实施;劳动力户籍制度改革、人才流动与评价机制加快健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更加完备,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推开,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显著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建设与成果转化有力推进,数据要素政策立法与标准制定取得重要进展。在10个地区启动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创新各类要素协同配置方式和价值实现路径。
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不断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准入管理,动态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事项数量从2020年底的123项缩减至2025年的106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构建跨区域线上案件协查、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制度框架基本成型,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水平大幅提升,信用联合奖惩格局初步形成。
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我国已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进出口总额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制造业准入负面清单清零,全面取消证券、基金、期货、寿险等领域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推进,打造了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等一批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海南自贸港将于近期封关运作。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当今世界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我国已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3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欧班列通达欧洲26个国家200多个城市。优化来华旅游、商贸、访问免签政策,对76个国家实行单方面免签或全面互免签证,过境免签国家55个,停留时长可达240小时。
三、科学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经济体制改革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落实落细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制度,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实现“三集中”,实现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发挥大企业特别是产业链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按照“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开展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动,压茬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强化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条例。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健全招商引资、财政奖补等制度规则,制定《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依法依规治理企业无序竞争,推进重点行业产能治理,规范招标投标,加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强化统一的市场监管,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国家标准体系,强化新经济新业态监管制度供给。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完善多式联运等重点领域标准,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完善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优化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生产地和消费地利益分享。
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尽快“开花结果”,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功能完善的资本市场、流动顺畅的劳动力市场、转化高效的技术市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一体化推动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零售等不同交易品种市场建设。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探索建立数据市场治理体系,形成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收益的分配机制。探索创新空天、深海、频谱轨道等新型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发挥技术、数据、人才、资本等要素支撑作用。
不断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强化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挥好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环保、监管等政策作用,促进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实施更加积极的宏观政策,持续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健全预期管理机制,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
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强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供给,着力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创新生态,协同推进“准入环境优化+场景培育开放+要素创新配置”改革,打通技术、产品、产业的转化堵点。完善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制度,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发挥场景培育对新质生产力的支撑作用,分批次推出应用场景项目清单,支持建设一批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扩大生产场景、工作场景、生活场景供给,推动场景资源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的路径。统筹谋划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打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的堵点,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原文发表于《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