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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从四方面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

2025-11-27 17:54:05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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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宏网记者 康书源 摄 

中宏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吕丽明 康书源)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1月份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施行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部门、各地方,从四个方面推动法律实施。

  第一是开展学习宣传。据初步统计,各级地方党委(党组)组织专题学习3300余场、宣讲培训11000余场,组织送法进企业近6万次,媒体配合开展大量宣传解读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第二是健全配套措施。针对民营企业核心关切,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强化民营企业要素支撑、优化涉企服务等方面,已推出140余项配套制度,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比如,针对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国家发展改委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为杜绝违规收费明确边界。

  第三是推动司法实践。“就在法律颁布施行10天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就以法律第70条为裁判依据,在一起行政案件中判决政府部门向某民营企业赔偿800余万元。同时,推动涉企产权冤错案件的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我们认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通过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到具体案件中,不仅是要解决一家民营企业、一位企业家的具体问题,更要为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下法治的‘定心丸’。”李超说。

  第四是切实解决问题。2023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建立了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先后主持召开20场座谈会,委党组成员和各司局与民营企业座谈交流500余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2万余次,常态化听取民营企业对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举一个案例,比如,根据乳制品行业有关企业反馈,综合一线调研、试验验证和征求意见等方面情况,我们推动将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纳入注册管理范围。12月1日,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就将施行,将为相关行业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产品选择。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用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多办法,持续不断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学习宣传和实施。”李超说。


编辑:吕丽明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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