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3月24日电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对接,构建煤矿智能化技术交流平台。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促进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3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急部、煤监局、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8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介绍,煤矿智能化发展的3个阶段性目标:即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实现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了煤矿智能化发展的10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煤矿智能化建设。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鼓励地方政府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规划,支持煤炭企业制定和实施煤矿智能化发展方案。二是强化标准引领,提升煤矿智能化基础能力。三是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智能化技术与装备水平。四是加快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提升新建煤矿智能化水平。五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设智能化示范煤矿。六是实施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煤炭清洁生产和利用,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七是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分级建设智能化平台。八是探索服务新模式,持续延伸产业链。九是加快人才培养,提高人才队伍保障能力。十是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协同合作,支持共建技术转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