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发布一系列鼓励消费政策,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其中包括,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等等。“禁限令”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望释放出多少汽车消费潜力?各地应如何抓好落实?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汽车消费的一系列举措,引发了社会关注。
消费潜力有待释放
《实施方案》提出,一方面,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另一方面,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
“这个政策针对性很强,不仅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是重大利好,而且意味着未来将不会有新的限购城市出现,有利于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说。
目前,限购城市有多大汽车消费潜力?清华大学汽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君表示,截至2019年4月8日,北京有效申请等待摇号购车数高达368.9万个,其中个人320.9万个,比欧洲国家一年的需求还多。
“上述3个城市总计有573.5万个摇号数,如果这部分购车潜力能够释放出来,占去年国内汽车销售量的20.4%,占乘用车的24.8%。”李显君说,“即便按平均一家3口人同时参加摇号计算,潜在购买力也达191万辆,有望贡献6.8%的汽车消费增量。”
《实施方案》还强调,地方要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引导使用。“车辆交通要实现智能化管理,约束车辆进入拥堵区的次数,防止机动车过度使用。”李显君说。
瞄准痛点力促消费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情报所副总工程师吴松泉认为,《实施方案》重点对新能源汽车消费存在的诸多瓶颈和难点问题,明确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针对新能源汽车成本问题,《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具体举措包括,加快新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逐步实现电池平台化、标准化,降低电池成本等。
“降低成本的关键在于电池,这也是目前制约新能源车发展的重要因素。”崔东树表示,此前规划2020年新能源汽车电池密度要达到260瓦时/千克,现在来看仍有一定难度,需要加大研发。
针对新能源汽车在使用方面的诸多“焦虑”,《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发展使用便利的新能源汽车。具体举措包括,鼓励企业研制充换电结合、电池配置灵活、续驶里程长短兼顾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等。
崔东树认为,新能源车发展特征是续驶里程提升较快,车型大型化较明显。目前微型电动车发展缓慢,存在较大需求缺口。因此,《实施方案》强调发展续驶里程长短兼顾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仅方向正确,而且具有前瞻性。
广州、深圳率先响应
《实施方案》还提出,创新发展智能汽车;加快老旧汽车淘汰和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更新,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大力推动二手车流通消费,积极引导汽车金融产品创新,逐步完善充换电、停车等基础设施等。
崔东树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市场都有很好的导向性作用,对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都是利好,关键在于地方如何出台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今年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工信部、民政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重点明确了6条促进汽车消费措施。其中就包括对汽车限购政策逐步放开的要求。
截至目前,广州、深圳两地已经有所行动。6月2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发布了《关于增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从今年6月份起,深圳市将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8万个的调控目标基础上。广州市则在原有额度基础上,从今年6月份至2020年12月份,将增加投放中小客车增量指标10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