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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严格规范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行为

2025-04-17 09:29:15 中宏网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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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山西4月17日电 民用“三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的计量精准度和居民水电气的收费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太原市供水、供电、供气行业经营行为,营造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市场环境,4月16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各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居民水电气供应相关经营活动。

  强化民用“三表”计量管理

  建立完善管理档案:对在用计量器具的产品信息、检定情况、安装和使用时间、是否超期使用、到期轮换等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在用民用“三表”的基本情况,实现动态化管理。

  提高计量管理服务水平:明确计量管理专门机构和人员,实行专责管理,确保计量器具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建立计量保证体系和自律机制,落实好民用“三表”首检、轮换制度:“三表”在安装和更(轮)换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三表”,一律禁止安装、更(轮)换和使用。一旦发现使用中的“三表”出现故障,必须及时更(轮)换为经检定合格的产品。

  秉持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计量工作:水量、电量、气量的计量数据,必须以“三表”本体的显示数据为准,远程抄表系统记录的数据必须与“三表”本体显示的数据一致。

  规范居民水电气收费行为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规范计费收费模式,坚决杜绝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问题,防止由此导致的计费周期混乱、抄表不规范以及计费系统异常、结算规则不透明等问题发生。严格按照水电气收费目录清单内项目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应依据生产经营成本、服务内容、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妥善处理投诉纠纷

  各企业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计量、收费问题,并反馈处理结果。一旦发现民用“三表”失准,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相关企业需按照提醒告诫函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于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并主动退还相关费用。社会各界、广大企业和居民用户,若在居民水电气领域遇到问题,可通过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相关问题迅速响应、依法处理,坚决维护全市居民水电气“三表”的计量准确和收费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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