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阿拉善盟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推出九项惠民新举。
据了解,九项惠民新举措分别为:简化“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流程;缴存人或直系亲属因重大伤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效时限;支持引进人才家庭租赁公租房或人才公寓时按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允许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农牧民、个体工商户,一次性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支持购买二手房的缴存人,在不动产权利登记未发生变更前,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提取资金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差额部分可申请办理二手房购房贷款;支持引进人才家庭一次性或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办理购房贷款,且购买首套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按双缴存职工家庭标准执行;购买我盟城镇区域内平房,除所购平房以外再无其他担保,可以使用所购平房设定抵押担保;开办“商转公”住房贷款二次抵押业务;支持购买自住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上调20%,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据介绍,《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普惠范围,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持续优化全盟住房公积金领域营商环境,为全盟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记者 陶婷婷 通讯员 李轩伊)
原标题:出台《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 我盟推出九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