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近日,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创新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工作机制。
“两书同送”机制服务对象是全盟范围内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主体(不包括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盟、旗(区)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办案机构,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做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工作,向被处罚经营主体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指导市场主体申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主要包括,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的途径;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提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及信用修复条件等。
建立并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工作机制,指导市场主体主动及时进行信用修复,有利于市场主体及时消除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