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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社保——着力提升服务能力 持续打造便民社保

2022-07-18 09:02:31 来源:兴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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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盟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紧紧围绕群众办事“少跑腿、不折腾、不求人”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模式,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推行使用微信、支付宝、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系统实行线上缴费,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一、线下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

  为简化群众办事流程、缩短群众办事时间、有效提升业务大厅办事效率,全盟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推出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一改过去服务大厅按业务类别分窗口受理的模式,实现统筹调配人员,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事项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核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新格局,实现线下业务“一窗受理”,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办事体验。

  二、线上推行网上申报经办模式

  参保单位在申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人员增减、一次性待遇申报等业务时优选线上办理,实现“零接触”和“不见面服务”,既有效防控了疫情,也降低了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

  三、开展多种生存认证模式

  全盟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可提供“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认证、窗口现场认证、预约上门认证、异地协查认证等多种方式进行生存认证。

  (一)“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自助认证

  退休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选择对应的认证类别,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完成生存认证。

  (二)窗口现场认证

  对于使用智能手机有障碍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待遇发放地社保年检窗口进行生存认证。

  (三)预约上门认证

  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可提供预约上门生存认证。

  (四)异地协查认证

  居住在盟外的退休人员,因各种原因手机APP人脸识别无法通过时,可与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并打印异地生存认证表,由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任一机构协助认证。

  (五)实行嘎查(村)死亡人员报告制度

  各嘎查(村)、社区要主动调查并掌握本村人员增减情况,要及时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死亡人员情况进行上报。镇级相关站所对村级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对于应停发的死亡对象,按要求及时报上级部门,立即予以停发。

  (六)推行大数据比对认证,逐步实现“静默认证”目标

  以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大数据共享为依托,积极沟通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及时获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高龄补贴”等数据,夯实数据基础、丰富数据资源,为推行“无感觉、不打扰”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静默认证”提供数据支撑。

  四、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加快推进社保电子档案管理与应用,促进经办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盟社保中心于2021年8月启动社会保险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社保财务档案、业务档案数字化工作。社保档案数字化完成后,会更加便捷高效地满足参保人员查询利用需求。

  五、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全盟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各类业务时,着力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上下功夫,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实行告知承诺清单范围内,只要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社保经办机构即不再索要相关证明材料。(兴安盟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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