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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医保局:六项举措再发力 百姓办事增便利

2021-04-21 10:26:36 中宏网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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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内蒙古4月21日电 近日,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部分医保经办服务的通知》,这是继去年25号文件之后,再次推出的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便民举措。《通知》明确,从2021年3月1日起,“两定”机构的准入与结算、管理与服务、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和转移接续,将更加顺畅快捷便民利民,将给广大服务对象带来全新的获得感与体验感。

  进一步优化“两定”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流程。《通知》表示,今后市域内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的,按照“属地评估、市内互认、统一授权、协议监管”的原则,经备案后,统一开通或关闭全市定点业务权限,实现一家评估,市内互认,一地通过,统一授权,无需重复评估,无需多地跑腿的顺畅快捷办理模式。

  进一步拓宽已取得“两定”机构的业务权限。《通知》指出,市域内已纳入各级医保定点的“两定”机构,按照“拓宽权限、辐射全市、方便群众、就近快捷”的原则,由属地医保部门呈报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备案,并开通全市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权限,切实方便群众市域内异地就近就医购药。

  进一步方便市内慢病患者就近就医购药。《通知》要求,按照“属地选点、覆盖全市、就近购药、统一结算”的原则,在总结去年市本级参保慢性病患者可在旗县就医购药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慢性病患者就医需求,实现符合规定的慢性病患者就近选择定点就医购药,打通医保经办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进一步扩大医保经办机构“代支付”范围。《通知》明确,按照“依托系统、属地代支、属地监管、年终清算”的原则,进一步推行全市职工和居民医保费用属地“代支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两定”机构少跑腿的目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做好“代支付”工作的同时要厘清责任,方便经办服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进一步优化市域内门诊慢性病患者关系转移接续流程。《通知》提出,按照《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关于窗口即办的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针对市级统筹后市域内慢性病患者的转移接续需求,全面推行“一地认定、市内互认、凭单转接、窗口即办”的新流程,实现市域内慢性病患者在坚持“首认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原则下,无需重复认定,无需二次住院,窗口即办即走,切实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进一步支持门诊慢性病就诊购药“长处方”制。《通知》强调,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实施“长处方”购药政策,支持医药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次数,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报时,可由原来1个月的处方费用放宽至3个月,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务必要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服务。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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