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4月19日电 “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化德县人民法院坚持从审判职能出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走访多个市场主体,全方位收集意见建议,探索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途径,制定了《化德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各环节,在涉企案件办理上彰显司法力度和温度。
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是要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既坚持司法的公正严明,又体现司法的善意文明,既发挥司法的规范引领功能,又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作用。
《管理办法》的制定为审判人员办理案件时如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方法指引,要求其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个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实现涉企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化德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工作,确保贯穿涉企案件办理始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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