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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林权和水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2-12-19 08:50:16 中宏网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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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内蒙古12月19日电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林权水权交易工作,促进林地资源及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政办发〔2019〕41号)要求,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进林权水权交易进入公共资源平台进行交易。

  日前,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我市林权交易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会同水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我市水权交易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明确了未达到自治区林权交易限额标准的全市国有林地、森林的使用权、租赁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以及未达到自治区水权交易限额标准的水权交易均可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且不收取相关交易服务费。此举将进一步规范该市林权、水权交易工作,促进林地资源、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至此,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类别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水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基本涵盖了目前所有可交易公共资源,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化和规范化、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林权和水权进入平台进行交易,扩大了交易范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供了支撑和保障。(杨耀文)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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