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积极落实上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多措并举,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实施互联网+,推动降本增效。实现“不见面”开标,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在网上无障碍免费获取并上传采购招标、投标文件,同时极力推进电子保函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全面使用,丰富了全市政府采购领域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进一步实现全程交易“零跑腿”、投标“零成本”。
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强化市场秩序公开透明。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废止政府采购领域制度等有关文件,对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进行清理,全面整顿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着力加强行业监管,不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建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政府采购内部审批流程及权限,督促采购人加强对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树立“谁采购、谁负责”主体意识。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效。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推进采购需求、意向公开、采购结果的全流程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采购。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受理,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通讯地址,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积极维护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
原标题:市财政局“四个强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