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市上下以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突破口,全力建设政务高效、政府诚信、市场公平、法治公正、人文良好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不断优化流程。规范施工许可核发、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执行标准,减少申请材料数量,优化办事环节;制定《呼伦贝尔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试行)》和《呼伦贝尔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主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减少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的环节和时间;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事项在法定时限上缩减51.35%,即办件数量占比达到48.72%。二是加快制度改革。人社部门推进“分类一窗”改革,开展社会组织登记事项“权力瘦身”和“三减一增”工作;统一搭建完成自然资源“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水利部门制定并实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度,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管理。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开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项目平台,上半年热线共受理咨询15146件,整体工单办结率97.89%,满意率92.65%;积极推进“蒙速办”APP移动应用对接和用户注册工作;建设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四是各旗市区形成联动局面。如:牙克石市开通老年人办事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和帮办代办服务团队,设置“我为群众办实事”咨询服务台;额尔古纳市将全市541项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推行“一件事情一次办”服务和“帮您办”服务;满洲里市推行“不见面”办事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扎兰屯市推行“点对点”、“一对一”服务;根河市推行全程电子化实行网上登记工作;鄂温克旗为老年人和有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鄂伦春旗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窗受理”、代办帮办等工作,有序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认领编制工作,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各部门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
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落实减税降费。税务部门推出11大类108条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成立税收志愿服务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市直部门联动开展清理收费情况“回头看”自查工作,巩固提升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成果;市农牧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工作,严防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进入农田;市公安局建立“一单两库”,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电子监管方式,添加24项业务。三是进一步规范中介企业和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加强对审图、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中介机构和市政公用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四是项目推动力度持续加强。截至6月28日,243个市级重点项目已开复工142个,开复工率58.4%。五是市民政局印发《呼伦贝尔市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安心养老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持续开展医养结合。
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市法院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秩序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受理刑事案件66件,审结27件。二是组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企案件314件,执行到位2.44亿元。三是市公安局制定《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群众、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等措施,着力构建“亲清”警企关系,共计侦破侵害市场主体案件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7人。四是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区块链应用”座谈会,为企业无形资产保驾护航。五是协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六是市法院依托两微一网平台,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普法宣传。
诚信环境进一步优化。成立呼伦贝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开展联合奖惩;编制《呼伦贝尔市“十四五”时期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鼓励企业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和“内蒙古信用促进网”自行在线申报。2019年-2020年,共有26家企业被评定为自治区诚信典型。
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组织单位、企业赴长三角、北京等地区参加助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推介会和“全国蒙商恳谈会”。二是制定《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建立“项目引导”“成果奖励”和“研发后补助”的科技创新激励模式,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55家,认定自治区级平台载体73个,市级创新平台载体6个。三是开展融资项目库收集整理工作,并向金融机构推介;召开呼伦贝尔市金融支持“十四五”发展政金企对接会,金融机构与28个项目单位达成融资意向,融资金额84.24亿元;对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贷款授信65.09亿元,已投放到位34.95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13家,提供融资担保4.06亿元。
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一是成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理建筑施工许可等11个小组。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分别成立六个“工作专班”,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工作。二是制定《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赴14个旗市区和相关市直部门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落实情况开展4轮监督检查。三是市人社局开设“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专栏,加强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