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4月20日电 《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4.0方案)从“四个环境”着手,结合自治区评估的22个一级指标,全面对标上海市,提出100项举措300条具体任务。其中,政务环境包含4个指标19项举措86条任务,市场环境包含11个指标32项举措98条任务,法治环境包含5个指标28项举措81条任务,社会环境包含2个指标21项举措35条任务。按照序时进度安排,2023年完成79条任务、2024年完成77条任务、2025年完成53条任务、2026年完成63条任务,2027年完成28条任务。
截至目前,300条任务申请完成任务50条。其中,市直部门申请完成任务17条(政务环境5条、市场环境3条、法治环境9条);各旗区申请完成任务33条(东胜区2条、康巴什6条、达拉特旗12条、准格尔旗1条、伊金霍洛旗5条、乌审旗6条、鄂托克前旗1条)。市直部门17条申请完成任务中,2条任务已通过审核(市住建局牵头1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1条);旗区中,乌审旗2条任务已通过审核(第67条“推行联合验收一口受理”、第72条“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施工图分类审查,特殊工程需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审查完成,一般工程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30日内审查完成,简易低风险工程免于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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