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5月22日电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快促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通辽市创新建立并推行“用地清单制”。
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用地清单制”应运而生。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通辽市社会投资工业用地项目“用地清单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用地清单制”的适用范围、实施内容、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将推行“用地清单制”作为实施重点领域创新突破任务之一。
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大力推行“用地清单制”。各类开发区(园区)主动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出让地块范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提出“用地清单”意见,形成拟供应地块的“用地清单”,由“事后办”变“事前办”,审批前置、流程再造,缩短项目建设周期。
由“企业跑”变“政府跑”,“用地清单制”取得实效。自然资源部门在供地时明确出让方案编制、公告等环节相关要求,在土地出让后,将“用地清单”随土地出让合同一并交付给土地受让单位。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要求,从而推进“企业跑”审批模式向“政府跑”服务模式转变。(张乌云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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