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8月9日电 通辽市委政法委立足政法职能,以“守护者”“解忧人”定位,全面加强服务金融行业发展,成立“三位一体”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打造“三位一体”金融纠纷调解模式,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严谨细致抓筹备。协调市法院、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单位,先后组织座谈会、协调会、现场办公会,就办公场所、人员配置、工作流程等方面深入交换意见,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政法机关与金融机构沟通联系,畅通金融纠纷案件受理渠道,完善案件移交、案情共享机制建设,制定出台调解规则、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等15项规章制度,为调解中心规范运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扎实有力筑平台。今年4月份,成立了全区首家“三位一体”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创新打造“调解+仲裁+审判”金融纠纷调解模式,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金融仲裁院、科尔沁区法院金融法庭一体办公、实体化运行。中级人民法院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进驻“三位一体”调解中心,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委派、委托调解方式和程序,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专业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衔接畅通保运行。金融纠纷案件由调解中心统一受理,分流转办。金融纠纷当事人提出申请后,调解中心根据案情,帮助选择合理的解纷模式。一是调解模式。当事人选择调解模式,纠纷双方根据调解中心公示的58名专业调解员简历,协商选择纠纷调解员,由调解员团队针对纠纷实际对案件线下调解或通过“云上平台”远程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司法效力;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意愿,协调转入案件诉讼程序。二是仲裁模式。当事人选择仲裁模式,纠纷双方在仲裁委员会聘用的120名仲裁员中协商选定仲裁员组建仲裁庭,仲裁庭根据纠纷实际情况及当事人申请进行书面审理或者组织开庭仲裁。三是诉讼模式。当事人选择诉讼模式或转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再次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依法审理。调解中心全程参与金融纠纷案件受理处置过程,协助当事人进行调解、仲裁、诉讼,推动案件从受理到转办、调解、仲裁、司法确认、审判全方位对接,形成“一站式受理、全链条解决”的闭环工作模式,最大程度实现了非诉讼与诉讼程序的无缝衔接。
截至目前,调解中心已成功调处金融纠纷案件274件,完成司法确认247件,涉及金额1.9亿元,为当事人及金融机构节约诉讼成本90余万元。“三位一体”金融纠纷调解模式的成功实践,为通辽市高效化解金融纠纷、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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