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5月6日起,赤峰市本级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取消纸质版证明。
权利人依法取得的不动产电子证照可以在网签备案、开办企业、契税缴纳、户籍登记、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金融信贷、涉及不动产的委托或继承公证等领域使用,与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目前,权利人可以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和赤峰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查看、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不动产电子证照的全面推行,使政府部门之间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不再需要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效能,推进了部门间协同互认和使用普及,同时,实现了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证明“随身带、随时查、随时验”,提高了广大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和便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