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对标“规范、精减、提速”三项标准,高效推进“两优”专项行动,切实推动行政许可工作提质增效。
在对广告发布登记、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食品小作坊登记9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程序的基础上,2023年3月1日起,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决定把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8个食品类别)、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6项许可事项直接下放和委托至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同时,精简申请材料2项,减少办理环节1个,改为“先证后核”1项,压缩办理时限约275个工作日,其中低风险食品生产告知承诺时限压缩为即时办结。此项改革实施后,全市近6000家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办理相关事项的流程、环节、时限将更优、更少、更短,办事效率将大幅提升。
相关事项优化后,许可方面,将原来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分开办、多头办”,优化为一窗、一门、一次直接、集中、同时办理,实现企业准入准营同步办理。监管方面,有效破解了市、旗两级“有责无权”“权责不一”的难题,推进了“审管一体、权责统一”的工作机制。便捷方面,企业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事,实现“证照联办”“一件事一次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服务,既有利于企业群众办事,也有利于为企业群众服务,更有利于提高审批时效、减轻企业群众“来回跑”的负担。
下一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优化工作流程,落实首问负责、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许可事项清单标准、审查标准、窗口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查,助推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