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全方位提升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2022年,赤峰市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要求,从全方位梳理事项,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周期提升服务,全过程公正监管四个方面,打造赤峰一流营商环境。
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赤峰市印发了《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了100条具体工作任务,为2022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落实了责任。截至目前,已完成市、旗两级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规范工作,确定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206项,旗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41项,市县同权行政许可事项130项,市本级15个部门60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第一批“容缺后补”“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梳理出134类电子证照,汇聚300余万条数据,并推出第一批166项“免办证”事项清单。
同时,在巩固去年推出的103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的基础上,2022年要围绕个人企业全周期服务,探索新增了16项“一次办”主题服务事项,目前正在编制“一张表单”,精简“一套材料”,整合“一套流程”并进行发布,其中不动产与水电气暖联办过户等9个“一次办”事项已进入测试阶段。
下一步,赤峰市将紧紧围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181条和赤峰市营商环境100条具体工作任务,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深层次、全方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