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12月8日电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大力创新服务举措,为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减轻企业诉累,畅通绿色服务渠道。针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按照“快立、快查、快执、快结”要求,安排专门窗口收案,专人办理立案、约谈等事宜,尽量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压缩办案周期,减少程序阻梗,进一步提升了涉企执行案件办理效率。
精准司法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有效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法院在保全查封、强制执行时保持谨慎态度,秉承善意执行的理念,尽可能通过协调、和解等手段帮助企业赢得生存空间。针对执行中出现的“个案”“重点案件”,重点督办,同时在涉及民生类、涉民营企业案件,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充分考虑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不轻易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暂缓冻结、扣划用于生产经营、发放工资的资金,切实解决民营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积极营造“尊商、扶商”的良好社会风气和法治环境。
创新执行方法,善意文明执行。创新执行方法,构建“集约管理、分散实施”大执行模式,优化内部流程,畅通渠道实现案件“快进快出”,定期安排专人前往公积金、不动产、车管所等地办理本地和异地的集约事项,提升执行工作精细化程度。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坚持善意执行,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对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积极采取灵活的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切实减轻对困境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渡过经营难关。
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以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和法院裁而未决、判而未执的涉诉案件为重点,秉承善意司法理念,对资金紧张但仍积极运作经营、不属于恶意逃避还款义务的企业,坚持不超标的查封、不查封空账户,积极协调债权人,从发展角度化解纠纷,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在执行过程中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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