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5月10日电为进一步提升乌海市国资委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机关服务效能,努力创建企业满意机关,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成效,乌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五项举措如下:
一、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市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健全完善科室间会商、审签的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合力。
二、对标上级要求,坚持举一反三。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国企拖欠民企账款问题,建立《清欠工作管理制度》,抓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约束惩戒。
三、实行清单式管理,精简审批事项。全面梳理并优化调整监管职能,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修订完善并公布监管、备案、审批事项清单,最大程度压缩企业办理事项的要件,缩短办理时间,对企业需提报的材料都明确模板标准,便于企业组织提报。
四、畅通企业问题受理渠道,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改进国有企业诉求反映机制,深化“一次办好”、能简化的一律简化,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必要时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沟通。
五、加强一线服务,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深化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与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一线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督导我市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