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乌海市
  • 中宏网首页 >
  • 地市营商资讯 >
  • 乌海市 >
  • 正文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10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2021-04-23 11:56:22 中宏网内蒙古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中宏网内蒙古4月23日电立足优化地区营商环境,聚焦集中整治政务服务效能低、集中整治优质公共资源供给不足等问题,乌海市自然资源局从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制约发展的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10项举措。

  1.制定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结合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梳理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列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办事材料目录清单,并及时在政务大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开。全面落实和有效衔接中央和自治区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将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3个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乌海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晰审管职责边界。

  2.制定监管事项责任清单。梳理监管事项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审批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原则,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时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代办帮办、一次性补正,一次性告知制度。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对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4.推进“一张蓝图”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多规合一、一张蓝图”数据系统及业务协同平台的统筹协调工作。增加系统中的数据种类,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后,将更多的数据种类纳入到平台中。与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推进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做好项目入库工作。推进在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的应用,以基础数据库建设为基础,以各部门前期业务协同为目的,推动一张蓝图数据在各部门之间共享,按时上报各种数据。

  5.加快实施“多测合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组织实施,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的测量技术要求,实现各类测绘成果共享互认,推进“多测合一”,避免重复测绘,降低企业和群众的成本,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6.认真落实“帮您办”“掌上办”“一网办”“一次办”涉及自然资源工作任务。建立“帮您办”“掌上办”“一网办”“一次办”涉及自然资源工作任务清单台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积极落实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办理进度查询、证书(证明)查询、不动产签约查询、登记办理预约等“掌上办”服务事项;深入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7.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落地落实。推动登记、交易、缴税联办事项名称、要件、流程标准化。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全流程优化,精简材料,压缩办理时间,确保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全部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防止反复波动。

  8.推进“四案合一”。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四案合一”,推进证照共享、资料电子化以及网上办理,减少矿业权人重复提交资料。

  9.全力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积极分解下达的全市146个重点项目办理土地规划手续工作任务,建立重点项目办理进展台账,主动对接各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对涉及的重大项目土地和规划手续办理情况相关工作施行领办、追办、盯办、督办,并形成周调度、月汇总的长效机制;每月汇总未办结原因,以日结算推进项目进度,确保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每月汇报、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梳理重点项目办理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林草报批条件、不符合规划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协调上级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统筹协调,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10.进一步完善产业用地配置方式。鼓励对国家支持的产业(房地产开发除外)项目用地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优化产业项目周期与土地使用权年期的匹配程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通过协商、合理补偿等手段,鼓励进行项目调整或调剂给急需用地单位,以盘活存量用地建设等方式合理安排项目用地。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250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5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