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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不动产+N”服务便企利民

2024-02-04 11:53: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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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创新深化“不动产+N”服务模式,将不动产登记办理终端延伸至社区、乡镇、银行、法院、企业、公证、中介机构等场所,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不动产+企业

  包头市已率先在全区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进银行和公积金等合作机构,开设了24个服务网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抵押登记。

  在总结“不动产+金融”的做法下,积极探索与包头远洲置业有限公司建立合作机制,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企业版”,于2023年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至企业服务网点,实现了购房业主在家门口、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不动产+中介

  2023年5月,选取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较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首次将不动产登记向中介机构(联邦集团交易服务中心)延伸,设立不动产登记延伸便民服务点,推行“受理业务-缴纳税费-中心后台审核-办事群众现场申领电子证照”的服务模式,由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全程网办申请提交、材料补正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实现“中介居间服务+合同签约+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办事群众在中介机构便民服务网点即可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等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站式”办结,极大地方便了稀土高新区办事群众就近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为群众营造更便捷、更高效、更舒心的办事环境。

  不动产+法院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铁路法院进行业务对接,已实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铁路法院的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对全市不动产登记情况的网上查询和查封工作。执行法官通过登录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查询获取涉案人员的不动产信息后,可直接在网上发起不动产查封登记,填写完整的查封、续查封或解除查封信息,上传“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官工作证”等相关文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并进行登簿,无需法院工作人员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业务。2023年5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包头市区两级法院召开“点对点”执行联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动落实“不动产+法院”便民服务网点合作协议,现已将不动产登记查询、查封、解封业务服务范围延伸扩展到市、区两级法院,使市、区两级法院法官可在法院办理查封、解封相关业务,实现了市本级法院全覆盖。

  不动产+公证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公证协会协调对接,与包头市6家公证处签订合作协议,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平台能够查看电子公证书,公证不动产时能够核验房屋登记信息。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公证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探索涉公证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模式,实现公证申办、不动产登记办理一站式服务,让群众享受到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办齐所有事”。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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