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9月20日电 2020年初,包头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正式运行以来,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全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包头市“放管服”改革部署,持续优化电子卖场管理,着力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在“放”字下功夫,持续降低企业入驻门槛
在电子卖场运行管理中,不断降低供应商进场入驻门槛,从电子卖场运行初期采取“时间段”征集、“共享制”征集,到2021年12月底,全面启动实施“常态化”“无门槛”“信用+承诺”方式征集,实行“零成本”入驻。在电子卖场征集、登记、入驻环节,全部实行“网上办”,让供应商“零跑腿”,且不向供应商收取入驻等任何形式费用,最大限度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开放的政策激发了广大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的热情。截至7月底,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已达2823家,其中,本自治区内入驻电子卖场供应商2348家,占比83.17%;含个体工商户475家,占比16.83%。
在“管”字上做文章,多维度加强监督管理
协助包头市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电子卖场监督管理,积极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争环境。在供应商征集、商品上架、卖场交易各过程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强化管理。一方面强化了对供应商诚信建设、树立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良好形象,另一方面,通过全过程留痕,供应商异议等多种预警管理手段,多措并举,取得了初步成效。
随着“全区政府采购一张网”快速推进,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增长迅速。严格按照自治区电子卖场各项规定,通过信息公开、争议处理、群众举报以及市财政行业监管部门抽查等多维度监管,实现对采购主体、采购活动,采购结果全方位监管。通过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供应商虚假登记、上架虚假商品、拒不履行合同,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等违反入驻承诺的不诚信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在“服”字上做到位,简化流程完善程序
为构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序、平等、竞争”营商环境,在持续“放”的同时,既加强“管”,更着力做好“服”。
包头市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资料核验时长基本控制在2个工作日内;产品上架凡是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商品发布及管理规范》要求的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上架产品价格实行动态监测;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因采购项目需求变化、采购资金调整及采购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合同订单退回、项目终止核验时长基本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
高质高效服务无止境,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卖场各项法规,进一步为入驻供应商做好服务、简化商品上架流程,完善异议、举报等争议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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