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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社局: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2022-06-30 09:47:05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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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帮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按照《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42号)要求,包头市将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政策,进一步扩大到17个行业。

  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17个行业分别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行业;娱乐业。

  缓缴政策范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缓缴申请条件:申请缓缴前连续缴纳三项社保费超过六个月的企业(单位),以及申请缓缴前成立不足六个月、没有欠缴三项社保费的企业(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企业(单位)亏损,申请当月企业银行存款不足以按参保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职工工资的;申请缓缴企业(单位)承诺缓缴期满后足额补缴三项社保费的。

  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填写《扩围行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单位)缓缴申报认定表》并持申报当月银行流水,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申报单位参保情况,对照银行流水和参保人数,审核申报单位资金状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请同级扩围行业困难企业工作小组进行确认,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认定结论。认定结论同步抄送同级财政、税务部门。

  申报方式:在市本级参保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面提出缓缴申请(具体格式附后),发送资料至邮箱hdjczx6169318@126.com。在各旗县区参保的上述企业,应向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提供便捷的服务。

原标题:市人社局:我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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