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包头市
  • 中宏网首页 >
  • 地市营商资讯 >
  • 包头市 >
  • 正文

包头市旗县区营商环境动态速览(四)

2022-04-11 09:17:11 中宏网内蒙古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编者按:

  包头市瞄准最高标准,对标最好水平,举全市之力打造全区第一、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无论是今年第一批重点任务《营商环境100条》的出台,还是《包头市各旗县区政务服务“微改革、微创新、优服务”活动项目清单》的发布,既有大刀阔斧般的改革,也有小切口式的创新,这些都表征着包头市以营商而赢商的信心和决心。为了更好助力包头市打造包你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中宏网内蒙古即日起将推出《包头市部门营商环境动态速览》《包头市旗县区营商环境动态速览》专题报道,树标杆,抓典型,扬先进,宣一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舆论氛围。

  东河区推出政务服务“适老化”暖心服务

  针对老年人在办件过程中普遍会遇到不会操作、所需必要材料缺失等问题,东河区政务服务局“代办帮办引导员”主动靠前,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和特殊群体提供取号、填表、打印复印等全程代办帮办服务,切实为老年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在适老服务主动靠前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硬件设施,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轮椅、老花镜、雨伞、口罩、便民药箱、自助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并开设“绿色通道”、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让老年人办事无障碍、更便捷。下一步,东河区将继续倾听群众声音,考虑群众需求,助力老年人办事“无障碍、不折腾”,切实提升政务服务领域老年人办事便利度。

  土右旗四项举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导诉。加强立案运行管理。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涉企案件立案材料后,为企业提供风险评估、分流辅导服务。一方面推动多元解纷机制落实到地,拓宽企业解纷渠道;另一方面,引导简单涉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速裁团队通过“快审快结”缩短涉企纠纷审理期限。

  精细联动。分类指导细化服务。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合同纠纷的特点,分别与银行、物业等服务企业建立专项联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通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案件审理情况,为服务类企业处理相关纠纷提供法律指引。

  科学引导。实现快速高效立案。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多、人数多等特点,引导各家银行根据案件保证期限到期日及各被告送达情况对案件进行划分,实行年度诉讼计划,在有效规避诉讼风险的同时,实现均衡立案,预防扎堆立案现象。

  创新举措。助推案件审结加速度。专门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立案登记窗口,进行立案指导并提示法律风险。建立涉企案件专门台账,对涉企案件加盖“绿色通道”标签,确保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快速进行。

  固阳县打造“政通人和”政务服务环境

  “办事行囊少之又少”。少跑腿:持续不懈推进“大总装”审批,通过对总体时限压缩、流程再造、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举措,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清晰可观,全程代办帮办让办事效率大幅提升。少等待:全面推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立医院、政务服务局、公安、社保联办机制,切实解决了新生儿“一件事”往返跑、部门多、时间长等问题。少排队: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取号,实现在手机上排队取号办事。

  “服务本领多多益善”。事项多:推动更多事项“应上尽上、应进必进”,持续对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截至3月中旬一体化平台全县31个单位共录入发布事项1484项,实现“一网办”事项“应上尽上”。截至3月中旬政务服务大厅共进驻事项1200项,其中1050项纳入“大综窗”受理,实现企业群众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口、办成所有事。举措多:实行“双休日不休息”“午间不间断”“早晚弹性办”服务,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区。渠道多:建立以县政务大厅为主体,以各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为触角,以驻包便民服务中心为延伸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群众可以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驻包党群服务中心安装“好差评”评价器,实现审批窗口评价全覆盖。

  达茂旗全面净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深入查找潜在问题隐患,制定净化政务服务环境整治措施,全方位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加大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督查力度、提高巡查频次,对违规代替他人办理审批业务等从事“黄牛”行为的人员,限制或禁止进入大厅办事区域。

  强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专门的问题举报箱作用,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反映或举报“办事难”“乱收费”以及“黑中介”直接或变相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250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5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