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财政局坚持以“三个强化”为导向,做实做细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工作,积极筹措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953万元,破解创业融资难题,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扶持引导创业者“应贷尽贷”。在国家规定30万元贴息贷款基础上,我市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针对就业实际,制定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符合申请包头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高校毕业生,贷款超出国家、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规定额度的利息,全部由包头市本级承担。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聚焦纾困解难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我市积极引入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提高担保额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国家规定给予400万元贴息贷款的基础上,借款人对贷款资金需求超出贷款额度的,可采用“创贷+商贷”模式进行贷款,创业担保贷款部分享受财政贴息,担保基金予以担保;商业贷款部分鼓励各经办银行按照银行最优惠利率执行。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记者 张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