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内蒙古5月13日电(记者 张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网络货运新业态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职能部门工作流程图,明确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网络货运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受理审核职责及办结时限。
针对部分网络货运经营者和管理部门反映的分公司备案问题,按照“一地认定、全国通用”的原则,无需对“三级等保”“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等证件进行重复申请,执行《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重申申请材料标准,让更多的申请者知悉、了解、掌握,切实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和申请时间成本。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职能部门工作流程图https://uploads.zhonghongwang.com/nmg/2021/05/13/20210513093328V9yaLq.doc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