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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试点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带来多项政策红利

2024-07-09 11:51:55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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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6日包头市正式获批全国第二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成为全国13个试点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试点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这项惠民政策,也被包头市列为40项民生项目之一。政策实施以来受到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支持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青年人在包头实现安居梦。

  一是低缴存、宽准入。凡年满16周岁、未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就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自愿在包头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设置户籍限制。

  二是低利率、减压力。灵活就业缴存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单人缴存最高可申请60万元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缴存最高可申请100万元公积金贷款。

  三是缴存机制灵活。结合灵活就业人员职业和收入特点,试点政策设计了四种缴存方式供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具体包括按月、季、年固定缴存及灵活缴存。

  四是满足灵缴人员“租购并举”需求。根据前期调研,灵活就业群体中,有61%的人员在工作地无房,41%正在租房,通过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无房灵活就业人员“先租后购”,满足其不同阶段租房、购房需求。

  五是领补贴、抵个税。灵活就业缴存人符合条件可获得缴存补贴,具体规定为缴存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立个人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一年(含)以上,期间无公积金使用记录的,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给予缴存补贴。

  六是推行线上“不见面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和“包头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缴存类、提取类及贷款申请等业务,通过“掌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让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办理更加好办、易办、快办。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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