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的工作要求,兴安盟第一时间部署行动,紧扣“五进”宣贯核心任务,整合全盟宣传资源,创新传播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让《条例》精神精准直达各地、各部门和市场主体,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聚焦融媒体宣传,打造传播矩阵。充分发挥官方媒体引领作用,通过兴安盟融媒体中心官方账号“岭上兴安”及盟发展改革委公众号持续推送自治区制作的《条例》解读视频和电子海报。同时部署各旗县市媒体同步转发,形成“盟级引领、旗县联动”的传播格局,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条例》内容家喻户晓。

深化“进窗口”宣传,筑牢服务阵地。在兴安盟党政办公大楼、盟发展改革委、兴安盟经济开发区等企业流通密集场所,以及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就业服务大厅等政务服务一线,全面张贴《条例》宣传海报、滚动播放解读视频。各旗县市对标盟级标准,同步在当地政务服务场所及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人员流动量大的重点区域完成海报张贴和视频播放,让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便捷学习《条例》内容,窗口工作人员随时解答咨询,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

抓实“进企业、进商会”宣传,精准送达红利。围绕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向重点民营企业逐一发放《条例》读本,确保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全面掌握公平竞争、权益保障等普惠性政策。同时委托兴安盟工商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向各级商协会集中发放读本,推动行业性、专题性解读落地,让专精特新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都能读懂政策、用好政策,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下一步,兴安盟将持续按照自治区要求,进一步细化宣传举措,丰富宣传形式,强化政企沟通,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入脑入心。待《条例》官方解读下发后,还将开展大规模的解读工作。以法治力量为兴安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