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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时② | 从“练好内功”到“亮相雄安”的蒙企进击之路

2025-12-31 15:15:47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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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202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国家民营经济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紧随国家步伐,内蒙古自治区于11月27日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将法治护航民营经济的实践推向纵深。本系列第二篇报道,聚焦内蒙古如何通过“法治赋能+精准服务”双轮驱动,助力民营企业从“练好内功”到“走向全国”,在融入国家战略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法治化、精细化服务的新阶段。《条例》的实施不仅意味着法治保障的层层落地,更奏响了一系列精准赋能、助力企业“强筋健骨”再出发的实践序曲。

课堂练兵,破解“不会说”难题

  “产品虽好,可一到客户面前,却总觉得讲不透、说不清。”这句话,曾道出不少内蒙古民营企业的共同困惑。为破解这一“营销短板”,8月28日至29日,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率先行动,举办“2025年自治区民营企业营销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全区12个盟市的52家民营企业代表汇聚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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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自治区民营企业营销能力提升培训班开班现场。

  培训摒弃“满堂灌”的传统课堂模式,创新采用实战为导向的“路演+精准辅导”机制。来自高校的专家教授传授现代营销新框架,并组织每家参训企业登台路演,接受营销专家团队的“一对一”现场点评与策略指导。

  从品牌故事打磨到数字化渠道布局,企业代表们真正实现了“带着问题来,带着方案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指出,此次培训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让企业学以致用、速见实效,为后续的市场开拓筑牢能力基石。

法治先行,为市场对接铺平道路

  带着营销培训中淬炼出的新思路与新底气,12月23日,一场精心筹划的“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走进雄安对接品鉴活动”在雄安新区拉开帷幕。这次,由政府搭台,带领17家内蒙古的民营农牧企业,主动叩开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广阔市场之门——雄安。

  “法治是最好的通行证。”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常务副局长刘兴波指出,“我们带领企业走进雄安,根本目的是在法律框架内,为内蒙古的优质产品打通一条进入高端市场的‘绿色通道’。”

  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首先建立在法律为民营企业扫清市场准入障碍的基础之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这一规定为内蒙古民营企业进入雄安市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实际上,雄安新区早已开始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3年,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建立了招标文件专家论证审查机制,确保招标文件不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从制度层面保障各类企业公平参与竞争。

  依托这份坚实的法律与制度保障,内蒙古的民营企业将“草原味道”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市场竞争力。

实战出征,在雄安展现“草原味道”

  站在雄安的舞台上,企业家们挥洒从容。

  得益于前期营销能力培训的“实战演练”,每家企业的8分钟推介清晰有力、直击要点,与台下国央企采购代表的问答交流从容不迫。

  “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走进雄安对接品鉴活动”的底色,就是一次推介形式的创新实践——一场“可以吃的推介会”。草原和牛、清炖羊肉等在现场烹饪、香气四溢,采购方通过“一道菜、一体验、一答疑”的沉浸式互动,直观建立起对“蒙”字标产品“绿色、天然、优质、安全”的品质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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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走进雄安对接品鉴活动”现场推介。

  一位参加本次活动的蒙企代表表示,活动中企业的各项需求,都得到了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的细致关注与对接支持。“在政府搭建的平台上,大家形成了资源共享、抱团发展的良好氛围,实现了合作共赢。”整场活动对接成效显著,共推动二十余项合作意向在现场达成,参与企业一致认为活动“务实而富有成效”。

  从“不知如何说起”到“自信讲好故事”,从静态展示到多感官体验,内蒙古民营企业正以崭新的面貌,完成从输出产品到传递品牌价值的跨越。

服务延伸,从一次活动到一套生态

  此次活动是内蒙古以法治为依托、以服务为抓手,助推民营企业融入国家战略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将持续跟踪订单落实,搭建长效合作平台,并系统总结“政府组团、精准对接、全程赋能”的服务模式,形成“培训赋能—市场对接—长效服务”的完整生态闭环。

  未来,内蒙古还计划将围绕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市场,持续开展类似赋能行动,推动更多“蒙字号”产品走向全国,在服务国家区域发展大局中展现内蒙古民营经济的活力与韧性。

  从八月课堂的思维碰撞,到十二月雄安的味蕾盛宴,内蒙古民营企业完成了一次从“会干”到“会说”、从“产品”到“品牌”的跨越。这条清晰的赋能之路表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坚实护航下,政府以法治思维优化服务,企业以合规经营开拓市场,一幅“北疆名企,法治远航”的新画卷正徐徐展开。

编辑:马婉君
审核: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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