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国家民营经济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紧随国家步伐,内蒙古自治区于11月27日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将法治护航民营经济的实践推向纵深。即日起,本系列报道将聚焦内蒙古如何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以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讲述在这片北疆沃土上,民营企业提振信心、向“新”而行的奋斗故事。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截至2025年10月,全区民营经济主体总量突破285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4.9%;民间投资占比近半,贡献了约六成的生产总值、超五成的税收,承载580万人就业创业。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要把这份活力与贡献巩固好、发展好,就必须破解其面临的隐性的壁垒与成长的烦恼,以法治之力清障护航。

图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宣传阐释两部新条例发布会现场
2025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获表决通过,这是自治区首部专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民营经济治理步入法治化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以法治的确定性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也为地方立法提供了遵循和指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表示。在此基础上,自治区积极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制定,从国家法律到地方条例,法治的接力棒在内蒙古稳稳传递,为这片土地上的民营经济注入“强心针”。
一份报告,破“温差”
法治的落地,始于对现实的深刻洞察。
2025年,一份3.3万字的《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研究报告》完成。报告基于企业调研与政策量化分析,指出内蒙古政策体系存在“工具强、领域强、机制弱”的特点。
融资难、审批繁、人才缺、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畅……这些企业发展的现实堵点,成为法治精准发力的起点。“政策供给与企业感受之间存在‘温差’”,参与撰写的专家指出,这份“温差”不仅揭示了机制衔接的短板,更催生了深化改革的紧迫性,推动政策思维从“措施可见”向“企业可及、效果可感”系统性转变。
以此为基础,《条例》的制定过程,成为一场凝聚共识、推动制度重塑的生动实践。
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牵头,会同司法、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跨领域、多轮次联合调研与座谈,既广泛听取行业协会与企业家心声,也着力梳理各部门现行有效政策与创新服务案例。
起草过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旨在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机制、服务固化为法律条文,筑牢法治化、长效化的制度根基,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化、市场化、长效化的制度根基。
一条通道,促“共生”
法治保障下的营商环境,吸引着跨越山海的合作。
蒙粤产业协作,是观察内蒙古民营经济开放姿态的一扇窗口。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的统筹下,一条从“有意向”到“签协议”再到“抓落实”的合作通道全面打通,推动两地产业协作从“单点引入”迈向“系统联动”。
截至目前,三批来自广东的147家企业(含协会、机构)与内蒙古接洽,累计意向与签约金额近千亿元,合作层次持续深化、领域不断拓展。
“深化蒙粤合作为新能源、节能技术等前沿领域的协同创新开辟了更广阔空间。”内蒙古创达热管节能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南方企业同样充满期待,深圳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我们期待将智能制造技术与内蒙古的能源、算力资源深度融合,共同培育新质生产力,开拓产业新格局。”
目前,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压舱石”项目已然落地生根:广东东阳光集团投资的乌兰察布“源网荷储算”一体化产业示范区完成签约,首批集中落地的15个合作项目,覆盖新能源储能、低空经济、智慧物流等前沿领域,为两地产业协作奠定了坚实基座。
与此同时,一批着眼长远的“平台型”合作架构正稳步搭建。湾商汇蒙粤双向投资平台、前海法律服务联合会跨境协作机制等平台相继建立,一批潜力项目也在紧密推进中。蒙粤合作正从“单向引资”走向“双向赋能”,形成“意向—签约—落地”的清晰路径。
而合作不单单注重引进“增量”,也要扎实服务好“存量”企业。
针对已在内蒙古投资的粤企提出的各类发展诉求,自治区建立“一企一策”清单化服务机制,严格落实“1日转办、3日答复”的时效承诺,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巩固企业长期发展的信心。
法治化营商环境消除了跨区域合作的隐性壁垒,让产业联动从“单向引资”变为“双向赋能”。
一部条例,定“未来”
法治的最终成效,体现在市场主体的信心上。
2025年前三季度数据显示,内蒙古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GDP比重显著提升,拉动经济增长作用突出。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区民营经济主体总量持续增长,占全区经营主体总量的绝对多数,民间投资占比稳步提高。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我们的根本目标就是全力服务好内蒙古的民营企业发展。”马文局长说。从“政策暖心”到“服务贴心”,再到“法治安心”,内蒙古正在构建一个覆盖民营企业发展全周期的支持生态。
随着《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法治的根基将更加牢固。这部条例,不仅是对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细化和落实,更是内蒙古向所有民营企业发出的诚挚邀约:在这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信心是最稳的发展基石。
在这片机遇无限的北疆沃土上,万千民营企业正迎着法治的阳光与政策的春风,拔节生长、聚力前行,新的征程,已然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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