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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营商代言】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法律服务专员蔡昌明:不负企业群众期盼 献力营商环境

2024-07-18 15:59:51 中宏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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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舆论宣传氛围,打造营商环境宣传高地,2024年6月至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宏网在河南省开展“我为营商代言”活动,展现河南各省辖市、区县改革先锋故事、公平执法风采、创业富民经验、宜居宜业风貌等亲商、安商、富商的积极形象。

  中宏网河南7月18日电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宏网开展的“我为营商代言”活动走进河南省鹤壁市。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法律服务专员蔡昌明为鹤壁市营商环境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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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昌明为营商环境代言

  “作为一名法律服务专员,我们主要从做细普法宣传、做好涉企案件等方面开展工作。”蔡昌明说。

  一方面,做细普法宣传,增强“检企”沟通。常态化到鹤壁市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实践中心——“鹤商家园”开展惠企政策宣讲和普法宣传活动。

  另一方面,做好涉企案件,增强企业信心。在办理涉企案件中,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将办案理念同企业发展同频共振。在办理郭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因该案存在犯罪地与经营地分离的情况,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出“涉企案件异地监管法”,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的影响。

  蔡昌明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服务专员职责,扎实开展助企护企活动,进一步做细普法宣传、做好涉企案件、做实护企实事,不负企业群众期盼,为鹤壁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是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法律服务专员蔡昌明,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我为鹤壁代言!”蔡昌明说。

  总策划:李凌志

  顾  问:高树印

  指  导:陈  锋

  监  制:牛海民  陈保来 李辉显

  统  筹:王  琰  钟 鸣  李  琦  李  鑫

  文稿组:李  琦  秦亚男 闫  洋  李东东

  摄制组:周  鑫  张玉娜

  包装组:黄莹莹  靳  燚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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