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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建立“仲裁+妇联”协商机制 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2024-03-26 14:16:31 中宏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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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河南3月26日电 近日,鹤壁市人社局联合市妇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通知》,在预防检测、关爱服务、设立女职工维权庭、约谈纠正、专人协调等方面建立“仲裁+妇联”协商衔接机制,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建立预防监测机制,推进源头治理。联合推进妇女劳动权益法治宣传,帮助女职工做好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合理制定规章制度,保障女职工享受公平待遇。

  建立关爱服务机制,提供一站式服务。发生劳动争议的女职工可以到仲裁机构或者当地妇联组织,双方需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做好调解工作,如调解不成第一时间进入仲裁程序,仲裁机构灵活运用巡回、流动、数字化仲裁庭,方便女职工就近、就地、线上维权。

  设立女职工维权庭,实现专案专办。在各级仲裁机构内设置“女职工维权仲裁庭”,聘请妇联工作人员为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配备女性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书记员,负责女职工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及案件审理工作。涉及职场性骚扰、性别歧视等引发的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组建合议庭审理。对女职工“三期”案件,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减少立案审批时限,容错立案条件审查;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加快审理速度,确保在30日内审结。

  建立专人协调机制,畅通机构运行。仲裁机构与妇联组织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协调人,负责两机构之间信息通报、协调对接。对于女职工劳动纠纷案件及需要双方协商处理的事件,由协调人协商给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请两机构负责人决定。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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