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6月14日电(记者 陈斌 见习记者 李东东)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围绕工业企业、农村地区、增量配电网等3类场景分别出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其中,在农村地区类、工业企业类项目申报上有何要求?对此,河南省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农村地区类项目接入电网有什么要求?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河南省能源局根据不同场景提出了接入电网的方式。
家庭作坊类项目,所发电量可同时用于作坊生产和生活,剩余电量可以上网,解决以往按照作坊名义报装,自发电量只能用于作坊生产的问题。
生产企业项目,利用自有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利用其他资源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所发电量仅能用于自发自用,不向大电网反送。
整村开发类项目,作为一个用户接入电网,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但要满足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
工业企业类项目申报业主和建设模式有何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第三条中有明确要求,即一体化项目业主应为电力用户,围绕全省重点打造的“7+28+N”产业链群,着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装备制造、电子制造、冶金、轻纺和大数据中心等领域用电负荷大、用电成本高的企业。
“这些企业作为业主,既可以选择自主开发建设,也可以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建设。这样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该负责人说。
首先,允许电力用户通过开发其周边新能源资源自发自用,逐渐从单一能源消费者向能源“产消者”转变,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一项创新型举措,对促进源荷互动、挖掘新能源消纳空间具有积极作用。
其次,电力用户作为项目业主建设新能源自发自用,不涉及售电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可有效减少中间环节,使电力用户最大程度享受绿电效益,更好降低用能成本。
再次,电力项目建设专业性较强,对施工单位资质和技术水平等要求较高,因此电力用户除自建外,还可以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开发建设,鼓励专业人干专业事,可有效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标准,确保项目安全专业高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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