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5月24日电 “曹律师,谢谢您!多亏您帮我代理这起案件,打赢了官司,结束了这段可怕的婚姻,终于可以安心过日子了……”5月23日,洛阳市偃师区某镇某村妇女李某激动地说。李某手里的锦旗随风而动,上面“依法为民解难事 真情温暖感人心”二行字显得格外醒目。
受援助人向偃师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并合影留念 武艺博 摄
1997年1月,李某与孙某(化名)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04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冷战,孙某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后独自到外地做生意,其后孙某拒绝支付二个子女的生活费,李某独自抚养二个子女,十分辛苦。2021年5月,孙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之诉,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2022年4月,孙某再次向法院起诉。李某第二次申请法律援助,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李某的申请后,指派河南尚基律师事务所曹建军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多次与李某沟通交流,认定该案应从生活补助费、损害赔偿、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等方面进行维权。2022年5月17日,经援助律师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孙某认识到错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李某的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并赠送锦旗以表感谢。这只是偃师区司法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该局和区妇联、工会、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联合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1名局领导分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并将维权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确保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
开辟绿色通道。该局在区、镇(街道)二级开通了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实行接待、受理、指派、办理“四优先”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网上受理、上门受理等多种受理方式,免去当事人往来的奔波之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用,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推行专业化援助。该局在区妇联、工会、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各律师事务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岗”,各维权工作岗指定一名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女律师担任岗长,并吸纳来自妇联、工会、公安、法院、检察院的志愿者担任联络员,通过普法宣传、案例展示等形式,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宣传,达到了“援助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注重调解结案。办案过程中,援助律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对离婚、继承、侵权赔偿等民事纠纷案件,加大诉讼调解力度,80%以上的案件都以调解、和解的方式结案。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案件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头戏”。该局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对故意杀害、伤害、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家庭暴力以及敲诈、抢劫、伤害未成年人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寓教于援,预防重新犯罪。
近三年来,该局共办理妇女儿童民事维权案件135件,其中调解结案117件,调解率达87%;共办理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1件,其中不按犯罪处理1件,不起诉16件,缓刑45件,缓刑适用率达83%,重新犯罪率为零,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马虎山 牛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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