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9-07-16 16:59 来源: 财政部网站
财资〔2019〕2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局:
为建立健全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我们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19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docx
责任编辑:吴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