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5月11日,海关总署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介绍,筑牢进出口化妆品国门安全防线,守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是海关践行“人民海关为人民”根本宗旨的生动实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全国海关将严格按照《办法》各项规定要求,聚焦化妆品安全风险防控,持续优化监管与服务效能,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协同监管,按照全链条监管的要求,加强与药监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进出口化妆品安全与国内监管体系无缝衔接,共享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等监管信息,健全风险信息通报联合处置机制。
二是严把口岸检验关口。强化进出口环节风险评估,科学实施合格评定,规范进口申报、现场查验、实验室检验等关键流程,严格标签合规验核;对口岸环节检出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实施退运、销毁,筑牢国门安全防线。
三是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化。对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开展系统性、机制化的风险监测,一旦发现安全风险,将进行科学评估,根据科学评估结论,依法采取加强检验、发布预警、暂停进口等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并根据风险水平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四是健全企业信用管理。依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对高信用企业优化通关便利,实现守法企业无感便捷通关、失信企业从严精准管控,引导生产经营者严守安全管理规范、恪守诚信经营底线,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下一步,海关将始终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办法》要求,坚守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妆安全,全力助推我国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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