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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2026-05-11 09:09:27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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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为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内容,《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际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联系方式、经营资质等。平台提供者应当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保证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

  此外,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被撤销、注销、吊销或者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鼓励平台提供者之间共享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置情况等信息,对相关主体采取信用管理措施。

编辑:宁晋环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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