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为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7个部分、18条措施。
《意见》明确,探索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分类监管,根据分类情况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管理。对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党政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具有一定强制性或者垄断性,以及日常问题较多、违规风险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资产财务、涉外交流与合作、意识形态、重要业务活动等重点事项的监管。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等级评估制度。
《意见》强调,规范行业发展。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行业诚信建设水平,更好维护行业发展秩序。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通过通报、暂停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等方式进行惩戒。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化解信访矛盾中的作用,探索在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专业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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